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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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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人电动科技(浙江)有限公司轮胎采购 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可人电动科技(浙江)有限公司轮胎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服务内容的公司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可人电动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

可人电动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二轮车轮胎采购。

设定保留价,本次招标采取邮件报名,寄送纸质投标资料和样件,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三、公告

(1)公告时间: 2025年4月20日——4月25日。

(2)公告场所:可人电动官网(https://www.keren.cn/),可人电动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传达室也将同步纸质公告。

四、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4月 21日—4月25日17:00时止。

(2)报名联系人:

冯先生,13326095332

(3)报名资料:

提供营业执照、相关业绩等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资信资料),报名表(附件一)、《轮胎花纹及技术参数》(附件二)、投标标价函(附件三)。

邮件报名时,将资信资料扫描件和报名表(盖章版)打包后发送邮箱:zhaobiao@keren-electric.com

邮件请勿包含任何报价信息。

审核通过后,招标方会通知报名人。

招标人在审核时如果认为有必要,可能要求报名人补充资料,请保持报名联系方式的通讯顺畅。

五、资格预审

招标人根据投标报名资料,对报名单位进行审核,通过者将收到投标通知。

六、投标

投标人在接到投标通知后,在2025年4月27日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所涉及的样件。

纸质投标文件包括资信资料、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三必须单独封装,否则将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收件地址为: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沈南路57号可人电动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供应链与质量委。

请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和封样件时,考虑一切在途因素,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收件之时为准。

七、开标

(1)开标时间:2025年4月28日10:00时

(2)开标地点:可人电动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为防止投标人之间相互窜通及泄露投标信息,本次开标为不见面方式,投标人无须到达现场。

八、投标须知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投标人要求

  1. 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且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服务能力的的法人组织。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 投标人有企业合作业绩。
  4. 为中标人自主经营,不得转包。

2

服务范围

二轮车轮胎采购

3

招标方式

暗价竞标,分类低价中标

4

报价要求

报价含气嘴,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5

支付方式

转帐或双方认可的合理方式

6

交付

运输至招标人指定仓库并验收合格

 

 

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

详见可人电动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临海市沈南路57号)门口张贴的纸质公告,可人电动官网(https://www.keren.cn/)也将同步公告。

二、报名

有意者请按要求发邮件报名,投标报名资料请向投标人索取,并按要求填制和上传。

三、资格和资信预审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在报名后进行。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根据网上递交的投标报名资料(包括证照、资质和相关业绩证明文件等的资信文件及附件一、二)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审查条款对投标人的资格内容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从报名至开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通讯顺畅,无法联系或拒绝补充资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凡不符合资格预审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阶段。

四、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投标不设保证金。

五、投标、开标、评标

(一)投标

投标人在接到投标通知后,在2025年4月27日前向招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所涉及的样件。

纸质投标文件包括资信资料、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三必须单独封装,否则将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投标结束后,中标人的样件转为封样件。其他投标人的样件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或委托招标人代为处理。

(二)开标

(1)开标时间:2025年4月28日10:00时

(2)开标地点:可人电动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为防止投标人之间相互窜通及泄露投标信息,本次开标为不见面方式,投标人无须到达现场。

(三)评标

1、资信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结合收到的样品和投标资料进行评审。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请保持通信畅通,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在开标前,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确定各品牌各型号的差价(下方称“品牌差价”),投标人不得对品牌差价提出异议。

2、评标规则

(1)初次报价高于保留价的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为废标。

(2)以下评标的报价=投标人报价-品牌差价:

开标后,先淘汰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其余投标人进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高于初次报价的为废标。

二次报价通过邮件进行,投标人定时开标。投标人在限时内未提交新报价的,视为新报价与上一轮相同。

(3)如当轮有效报价只有一家的,则由招标人与有效报价投标人通过谈判确定最终报价及相关事宜。

3、中标人的确定

招标人根据投标情况,以低价原则确定功能车型、常规车型和特价车型的中标候选人。

(四)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之日前提出,招标人应作出答复,并做记录。

六、定标和合同授予

1、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24小时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

2、招标人在评标结果确认后,向第一中标候选人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24小时内与投标人签约,否则中标资格无效且纳入采购黑名单。

3、如第一中标候选人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导致中标资格无效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并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第二中标候选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24小时内与招标方签约,否则中标资格无效且且纳入采购黑名单。

4、《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或本招标文件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发出两次后仍招标失败的,应重新组织招标。

七、最终解释权

此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              )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可人电动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招标人)的 电动二轮车轮胎采购(项目名称)的投标。代理人在该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附件二:

可人电动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二轮车轮胎采购

报名表

时间:      年     月     日

投标项目名称

可人电动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二轮车轮胎采购

投标单位(盖章)

 

注册资金

 

经营项目范围

 

 

 

 

投标授权代理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附件三:

投标报价函

致:可人电动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可人电动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二轮车轮胎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单位正式授权(            )为代表,提交本投标书。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可人电动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二轮车轮胎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参加(二轮车轮胎)投标,愿意以下价格供货。

轮胎报价单

商品型号

规格

供货价/条
(含气嘴)

胎重(g)

胎面实际宽(mm)

花纹图片

 

3.00-10(四层)

 

 

 

 

 

3.00-10(六层)

 

 

 

 

 

2.75-10(四层)

 

 

 

 

 

3.00-10(钢丝)

 

 

 

 

注:

1、供应商可根据本厂产品,在规格一栏可以多个规格和报价。

2、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在表格附上该型号花纹图片。

3、报价单参数填写不全的,视作弃标。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本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协议。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投标人(单位公章):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